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红十字会“会员之星”推选活动的通知》,2022年度中国红十字会“会员之星”推选活动正式启动。
中国红十字会“会员之星”推选旨在推进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会员在红十字事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会员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热情,增强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提升会员工作水平。《通知》对“会员之星”的推选范围和名额分配、推选条件、推选程序和工作要求等作出具体安排。本次“会员之星”的推选范围是中国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包括成人会员和青少年会员,其中青少年会员比例不低于20%。推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好中选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省级红十字会初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复审,省级红十字会公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示的“两审两公示”制度。
《通知》强调,推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会员,充分体现推选工作的导向性以及推选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选准选好事迹突出的会员典型。要严肃推选纪律,规范推选程序,确保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谁推选、谁负责”,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总会、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要以“会员之星”推选为契机,大力选树会员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会员之星”的先进事迹,突出示范引领,扩大“会员之星”的影响力,激发广大会员参与红十字工作的热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