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东南大学红十字会会员管理,维护会员权利,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会员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等,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东南大学红十字会管理会员发展工作。
第四条东南大学师生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经东南大学红十字会批准即为红十字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活动、会议及专业培训;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有退会的自由。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按期交纳会费;
(四)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