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4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08      访问次数: 6995

  

 

根据《东南大学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校发〔2022149 号)规定,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教职工可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015  12  31 日前生育的孩子,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2024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2456日——2024531

二、发放标准:50//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双职工夫妻在各自工作单位领取。

三、发放对象:201011日及以后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校符合相关政策的教职工。校内调动岗位的人员本年度仍在原单位部门领取,次年从新单位部门领取。从校外单位调入的人员,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四、发放流程:

1、由各单位、部门计划生育网络人员通过财务门户——网上预约报销——报销单管理——申请报销单——酬金申报,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按规定发放标准进行申报。(报销项目号:1199990080A项目负责人:张晓兵

2、打印“东南大学酬金申报预约单”二份,附“独生子女费发放名单表”一份。

3、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将纸质材料送至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盖章。

5、财务处审核发放。

五、审核时间地点:

57日、14日、21日、289:301530,九龙湖校区医院314室;其余正常工作日8:0011:30  14:0017:00,四牌楼校区医院601室。

 

东南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4-4-30

附件: 独生子女费发放名单表

序号

一卡通号

姓名

性别

/双职工

子女姓名

出生日期

单位盖章:                   经办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