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期间慢性病病人药品用量适当放宽的通知
根据卫计委通知精神,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在保障用药安全的情况下,对于患慢性病、老年病患者,开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减少病人来医院就诊次数,一般延长不要超过三周,请认真完成病历书写,防止个别人乱开药品问题。
东南大学医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