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警告、严重警告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的,留党察看时间应当从批准机关改变处分的时候算起;由开除党籍处分改为留党察看处分的,留党察看时间应当从原批准开除党籍的时间算起。如原开除党籍处分时间已经超过确定的留党察看的时间,应在改变处分时一并恢复其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