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流动人员中的预备党员,党组织更应重视做好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应将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六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在单位(居住地) 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要根据具体情况,釆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他们传达党组织的决定和党的有关文件精神,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学习要求并进行检査。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其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根据本人的申请,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要参加讨论其转正问 题的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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