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校发〔2022〕149 号)规定,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教职工可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生育的孩子,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2024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31日
二、发放标准:50元/年/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双职工夫妻在各自工作单位领取。
三、发放对象:2010年1月1日及以后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校符合相关政策的教职工。校内调动岗位的人员本年度仍在原单位部门领取,次年从新单位部门领取。从校外单位调入的人员,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四、发放流程:
1、由各单位、部门计划生育网络人员通过财务门户——网上预约报销——报销单管理——申请报销单——酬金申报,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按规定发放标准进行申报。(报销项目号:1199990080A项目负责人:张晓兵)
2、打印“东南大学酬金申报预约单”二份,附“独生子女费发放名单表”一份。
3、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将纸质材料送至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盖章。
5、财务处审核发放。
五、审核时间地点:
5月7日、14日、21日、28日9:30—15:30,九龙湖校区医院314室;其余正常工作日8:00—11:30 14:00—17:00,四牌楼校区医院601室。
东南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4-4-30
附件: 独生子女费发放名单表
序号 | 一卡通号 | 姓名 | 性别 | 单/双职工 | 子女姓名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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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经办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