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校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的管理,确保防疫物资起到最大化效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防疫物资管理总原则:统一管理,物资的采购、储存、发放由校医院、总务处负责。
2.大宗防疫物资的采购必须符合学校物资采购办法,采购有批文,购买有招标记录,收货有收单。
3.防疫物资采购到校后,由校医院、总务处负责进行验收并入库。
4.防疫物资存放于相对独立的房间。对于酒精、84 消毒液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分开摆放,避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仓库平时上锁管理。
5.防疫物资的领用采用谁领用谁负责原则。所有物资领用,必须有党办负责人签字,每次领用进行好纸质登记,每天根据纸质登记表,录入电脑,形成储存、领用电子稿。
6.职工领取防疫物资后,要妥善保管好物品,确保防疫物资利用价值最大化。酒精、84 消毒液等危化品使用必须专人负责。
7.领用的防疫物资使用范围为学校内部,不能私自带回家使用,如果发现违规现象,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以上防疫物资管理办法,请学校全体老师严格遵守并实施,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东南大学医院
20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