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治愈出院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3.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的密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4.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境外来苏人员。5.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中高风险地区流出人员和驻留人员。6.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控区、管控区驻留人员。9.解除集中隔离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10.有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
答:如发现健康码变黄码、红码或收到卫健部门感染风险提醒,请立即主动联系您所在的社区(单位、宾馆),及时告知相关情况,并在家中(房间)不得外出,等待相关工作人员排查,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如需转码请按相关流程申请。
答:1.黄码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多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取得解除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可申请黄码转绿码。2.我市本地中风险地区居民,自所在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之日起,完成过渡期管理,可申请黄码转绿码。3.存在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需进一步至发热门诊就诊,经排除后可申请黄码转绿码。4.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封控区、管控区解除时,封控区、管控区驻留人员相应转为绿码。5.相关人员发现黄码赋码不准确或未自动进行转码的,凭相关证明向所在街道、社区(村)登记、报告,由社区汇总逐级审核转码。
答:市民通常不需个人申请转绿码,如特殊情况需个人申请黄码转绿码,可在满足转码要求后,向所在街道、社区 (村)申请转码,同时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个人承诺书等)。街道查验申请材料并进行评估,确实满足转码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苏康码”后台管理系统中发起转码申请流程,提交给区疾控中心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生效,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相关人员“苏康码”注册地为南京,但本人在南京市外的,可委托亲友携带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至“苏康码”注册街道代为办理;南京本市无亲友代办的,可通过注册街道提供的远程渠道提交转码申请及相关材料。
答:为了及早管控和彻底排查涉疫风险人员,及时有效阻断新冠肺炎传播途径,更好服务于疫情精准防控,在经过大数据分析以及流调专家研判之后,我市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赋了黄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被赋“黄码”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防护措施,主动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入住酒店报备,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管理。如市民发现“黄码”赋码不准确,可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由社区汇总逐级审核转码。被赋予黄码人员需实施三天(72小时)自我健康监测(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到指定机构(“黄码”人员专用核酸采样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需大于24小时)。三天后,后台定期通过“宁搏疫”比对2次核酸检测信息数据、2次检测时间间隔是否大于24小时等内容,如果符合三天两检要求,且均为阴性,黄码转为绿码。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黄码人员,凭相关证明向所在街道、社区(村)登记、报告,由社区汇总逐级审核转码。
答: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发生本土疫情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但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的,对相关范围内驻留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赋黄码;封控区、管控区解除时,相应人员转为绿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