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医院聘用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依照国务院《职工年休假条例》及东南大学有关规定要求,经医院党政会议研究,制定如下规定。
一、 全日制聘用人员年工龄假时间安排
累计工作已满1年全日制聘用人员,安排年休假5天;
二、全日制聘用人员工龄计算及休假时间安排
1.为了便于管理,统一从聘用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龄。
2.聘用人员年休假原则上在寒暑假期间安排调休。
三、以下情况下不享受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非全日制聘用人员不享受工龄假。
以上规定,请医院办公室解释和执行,并建立聘用人员相关的完整档案。
东南大学医院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