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将不同领域党支部划分为10类,并明确了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
(二)社区党支部。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