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在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査和指导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加强党员队伍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认真论证、规划和正确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引导帮助基层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逐步建立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
(3)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情况、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以及正确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情况等。指导基层党组织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重点与一般、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和防止违反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定吸收党员的问题,把这项工作作为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4)将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注重提高组织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经常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以点带面,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