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如果预备期已满,转出单位党组织应在其调离前抓紧讨论转正问题。若因某些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转出单位党组织应向预备党员转入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并请他们尽快办理转正手续。预备期未满的,转出单位党组织应把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转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问题由转入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
现单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转来的有关材料和情况介绍,要认真对待、严格审查。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放松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如果缺少有关材料,现单位党组织应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在审查入党材料时,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现单位党组织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