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接到党委对党支部报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要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其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争取早日入党。
(2)党支部应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将被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过织织生活。
(4)要求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