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通知
根据校发〔2018〕151 号文,《东南大学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第四条: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者(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生育的孩子),可享受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双职工 100 元)。
2019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发放具体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28日
二、发放标准:50元/年.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发放对象:2005年1月1日后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凡已申请二孩生育且交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不再发放)
四、发放流程:
1、由各单位、各部门计划生育网络人员通过财务处网上预约报销系统——预约报帐业务——报销单管理——申请报销单——酬金申报,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按规定发放标准进行申报。(报销项目号:1199990080 项目负责人:任卫时)
2、打印“东南大学酬金申报预约单”二份。
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4、将此纸质材料送四牌楼校区校医院六楼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盖章。
5、财务处审核发放。
东南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9-4-26